GB/T19228.2-2003
彎頭及管件的檢驗
生產工廠應根據管材的承受的壓力及介質等這一類的情況來進行水壓試驗。原則上
彎頭及管件不進行水壓檢驗。而進行一些外觀的檢驗。鋼管在進行水壓實驗時,所實驗的壓力為25KG,也寫作MPA2.5.在這個壓力的情況下,要連續的10S之后,再來檢驗鋼管的外觀上沒有變形,也看不到任何的滲漏。這樣的鋼管就算是合格的。上面說的是鋼管的水壓實驗,而還有一個氣密試驗。也是除去
彎頭及管件的鋼管的實驗。這個氣壓實驗是這樣來進行的:把鋼管完全的滲入了水中,打上1.7MPAR的氣壓。與氣壓實驗一樣,也是要持續10S,沒有汽泡出現,這樣的鋼管就是合格的了。而
彎頭及管件則是不能進行這樣的實驗的,一般是把
彎頭及別的管件連接到管子上之后再進行檢驗水氣壓力的。